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3.8 |
13.4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1.8 |
1.5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2 |
11.83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 |
11.83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97.1%;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呈下降趋势,但是我院“三公”经费已经较低,降幅较小。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减少了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7万元,占11.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83万元,占88.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2023年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未安排出国(境)预算,实际也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87.22%;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从严把控公务招待,近年来公务接待较少。决算数较上年持平,原因是自中央八项规定以来,经过多年从严把控,公务招待规模基本稳定。2023年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指导、跨地区的单位交流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务接待费、工作餐、会议费支出的通知》(财行〔2019〕2 号)和《关于调整南谯区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20〕5 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万元,完成预算的98.58%;较上年减少(增加)0.02万元,0.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把控车辆运行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但我院车辆运行费总体较低,下降幅度有限。我院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万元,完成预算的98.58%;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把控车辆运行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但我院车辆运行费总体较低,下降幅度有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用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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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电子邮箱:nqqrmjc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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