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2023年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

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3.8

0

12

0

12

1.8


二、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8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本部门本年、上年均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公务接待的政策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公务接待预算不再增加;但我院公务接待预算总额较低。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同级、外地单位交流等产生的招待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格执行《南谯区区直机关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6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务接待费、工作餐、会议费支出的通知》(财行〔20192号)、《关于调整南谯区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205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2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20%,下降原因主要是近年来由于远程提讯、接访等设备的使用,使办案出差情况减少,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办案业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保险费、导航费、年检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21持平,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4辆,目前保有4辆,且未安排更换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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