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讯 通过建立“姐妹群”等群聊系统,收集招嫖信息组织卖淫。近日,滁州市南谯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对钟某、高某、薛某、王某四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2017年4月,钟某与高某、薛某共同商议组织卖淫女在滁州卖淫并从中非法获利。他们雇佣“代聊”男子“宇哥”(身份待查)通过网络发布招嫖信息并与嫖客沟通联络,约定每介绍卖淫成功一次,支付“宇哥”100元提成。之后,钟某等人招募何某等三名女子卖淫,他们租下滁州市某公寓楼5间房子专门用于卖淫活动。今年4月,王某授意三名卖淫女使用手机建立了一个名为“姐妹群”的群聊系统,备注每名卖淫女子的房间号和小名,钟某等人共同使用的“小可爱”微信号也被拉进群聊系统,以方便联系。在收到“宇哥”发来的招嫖信息后,安排卖淫女子以400元或600元的价格从事卖淫活动。
每天卖淫活动结束后,王某向卖淫女子收取事先商定好的提成,然后与钟某核算自己应得的分成。今年5月,滁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一举将组织卖淫活动的钟某等人抓获,目前此案正在侦办中。 (熊光明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