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厉打击买卖银行卡的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近日,南谯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官某和孙某。
2014年8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官某从广东、上海等地买来他人的身份证和电话卡,雇用犯罪嫌疑人孙某等人盗用他人的身份证和电话卡在安徽、江苏等地银行骗取银行卡,以200元至1100元不等的价格在网上卖出,获取非法利益。2015年4月2日,犯罪嫌疑人孙某等人用他人身份证在蚌埠市办理银行卡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已办好的银行卡1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