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丹桂飘香。9月25日上午, 滁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张明处长带领各县、市、区院公诉科长及业务骨干,现场观摩了由南谯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孙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的庭审,并参加了庭审后的座谈活动。
上午9时许,随着法官的一声槌响,庭审正式开始。整个庭审公诉人沉着稳定、应对自如,公诉人运用大量的证据指控了被告人孙某担任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南谯分局章广土地所负责人期间,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出具证明材料,导致违规安置致使国家财产遭受581503.4万元损失,同时指控了被告人孙某在协助政府从事拆迁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9000元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调查环节,辩护人提出新的证据试图证明被告人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公诉人从证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一针见血的答辩,有力的辩驳了辩护人提出的证据。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被告人孙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庭审结束后,各县、市、区的公诉骨干在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会上,大家对公诉人庭审的表现可圈可点,公诉人准备充分、逻辑性强、精神饱满、着装规范,同时也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文书制作的内容和格式都有需要加以改善的地方。我们将会以这次观摩庭为契机,认真总结此次观摩庭的经验和不足,对症下药,规范法律文书写作,充实文书内容,进一步规范公诉干警出庭工作,切实提高公诉干警出庭公诉水平,为今后能够公开、公正、高效地办理好各类刑事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