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检察院派员出席远程视频庭审
2020年4月14日上午,陆某某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实施诈骗一案通过远程视频形式,进行“无接触式”公开庭审,南谯区检察院派员出庭。
2020年2月14日至2月20日期间,被告人陆某某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口罩紧缺之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口罩信息,谎称可以购买到医用一次性口罩,共骗取安徽、上海、山东等省的被害人55万余元。
通过网络系统开展远程视频庭审是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案件的有效手段,最大限度地降低感染风险,保证案件正常审理。该案当庭宣判,判决陆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陆某某当庭认罪,对判决无异议,并表示不上诉。
“无接触式”公开庭审现场
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