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21-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1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16.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5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本次公开三公经费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无下属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本部门本年、上年均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无变化原因主要是中央“八项规定”以来我院招待费预算能满足招待需求,但已经降低到一定程度,无下降空间。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同级、外地单位交流等产生的招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南谯区区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6372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无变化原因是经历公车改革、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院工作职能相对稳定,公务用车费用规模也能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原因主要是工作职能对车辆运行费的需求保持不变;该项经费包括公务用车燃料、保险、年检、维修、过路过桥费等,主要用于保障我院办案业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当前我院有公务用车4辆,能满足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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