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
时间:2020-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

20202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表

7.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总表

8.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总表

9.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二)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四)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五)对于监狱、看守所等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六)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必要抗诉,依法提起抗诉。

(七)完成其他由区人民检察院承担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和院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成检察院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成区委、区人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一、上年结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二、本年收入

879.15 

三、国防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79.15 

四、公共安全支出

 753.71

753.71

 

 

  经常收入预算拨款

779.15 

五、教育支出

 

 

 

 

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1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64

40.64 

 

 

九、卫生健康支出

33.25

33.25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54

51.5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小计

879.15 

本年支出小计

879.15

879.15

部门公开表2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53.71

 753.71

 

20404

检察

 753.71

 753.71

 

2040401

行政运行

 753.71

 753.71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64

 40.6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0.64

 40.6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37.39

 37.39

 

 2080504

 退休人员支出

 3.25

 3.2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3.25

 33.25

 

 21011

 行政单位医疗

 33.25

 33.25

 

 210110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87

 28.87

 

 

 工伤保险缴费

 0.54

 0.54

 

 

 生育保险支出

 0.81

 0.81

 

医疗费支出

3.03

3.0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1.54

51.5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1.54

51.5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1.54

51.54

合计

 879.15

 879.15

 

部门公开表3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科目款编码

经济科目款名称

小计(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

小计(定额工用支出)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87.41

687.29

30101

基本工资

 137.78

137.78

30102

津贴补贴

 126.39

126.39

30103

奖金

 11.48

11.48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7.39

37.3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8.87

28.87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36

1.36

30113

住房公积金

51.54

51.54

30114

医疗费

3.03

3.03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89.45

289.4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85.97

188.49

30201

办公费

50.8

50.8

30202

印刷费

0.8

0.8

30203

咨询费

0.2

0.2

30205

水费

1

1

30206

电费

12

12

30207

 邮电费

13

13

30209

 物业管理费

15

15

30211

 差旅费

10

10

30213

 维修(护)费

15

15

30215

会议费

1

1

30216

培训费

5

5

30217

公务接待费

1.8

1.8

30226

劳务费

11

11

30228

工会经费

8.53

8.53

30829

福利费

0.13

0.13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

15

交通费支出

3.9

3.9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

24.34

24.34

303

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3.37

3.37

30302

退休费

3.25

3.25

30399

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

0.12

0.12

合计

879.15

690.66

188.49


部门公开表4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5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6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79.1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外交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753.7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64

五、其他收入

九、卫生健康支出

33.25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5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上年结余收入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879.15 

支出总计

 879.15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功能科目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53.71

 

 753.71

 

 

 

 

20404

检察

753.71

 

 753.71

 

 

 

 

2040401

行政运行

753.71

 

 753.71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64

 

 40.6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0.64

 

 40.6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37.39

 

 37.39

 

 

 

 

2080504

退休人员支出

3.25

3.2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3.25

 

33.25

 

 

 

 

21011

行政单位医疗

33.25

33.25

210110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87

28.87

工伤保险缴费

0.54

0.54

生育保险支出

0.81

0.81

医疗费支出

3.03

3.0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1.54

51.5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1.54

51.5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1.54

51.54

合计

 

879.15

 

879.15

 

 

 

 

部门公开表7


部门公开表8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53.71

 753.71

 

20401

检察

753.71

753.71

 

2040401

行政运行

753.71

753.71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0 

 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64

 40.6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0.64

 40.6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37.39

 37.39

 

2080504

退休人员支出

3.25

 3.2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3.25

 33.25

 

21011

行政单位医疗

33.25

 33.25

 

210110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87

 28.87

 

工伤保险缴费

0.54

0.54

生育保险支出

0.81

0.81

医疗费支出

3.03

3.0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1.54

51.5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1.54

51.5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1.54

51.54

合计

879.15

 

 

部门公开表9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部门公开表10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购买方式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

合计

一般公共
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79.1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79.1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753.71万元,占85.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4万元,占4.62%;卫生健康支出33.25万元,占3.78%;住房保障支出51.54万元,占5.87%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9.15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减少250.66万元,下降22.19%,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院转隶10人到区纪委监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相比2019年,我院减少项目(采购)预算274.4万元;三是2020年我院新招录8名聘任制书记员,增加预算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53.71万元,占85.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4万元,占4.62%;卫生健康支出33.25万元,占3.78%;住房保障支出51.54万元,占5.8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753.7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14.75万元,下降22.17%,下降原因一是2019年我院转隶10人到区纪委监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相比2019年,我院减少项目(采购)预算274.4万元;三是2020年我院新招录8名聘任制书记员,增加预算88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20年预算37.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7.97万元,下降32.46%,下降原因一是2019年下半年,我院转隶到区纪委监委的10人工资关系划转到区纪委监委,我院人员工资总额减少造成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降低;二是20195月开始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从20%降低到16%,使养老保险预算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3.2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74万元,增长29.48%,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末我院新增加退休2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医疗保险支出(项)2020年预算33.2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53万元,降低18.46%,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转隶10人工资关系到区纪委监委,造成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降低。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51.54万元,比2019年减少11.16万元,下降17.8%,下降原因主要是2019年我院转隶10人工资关系到区纪委监委。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9.1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87.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88.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879.1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87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9.15万元,占88.63%,比2019年预算减少260.56万元,下降25.06%,下降原因一是2019年转隶10人工资关系到区纪委监委,减少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预算收入;二是比2019年减少项目采购预算收入274.4万元;三是2020年新招录10名聘任制书记员增加预算收入8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100万元,占11.37%,比2019年预算增加9.9万元,增长10.99%,增长原因主要是近年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后案件增多,罚没收入增加。

八、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879.1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50.66万元,下降22.19%,下降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院转隶10人到区纪委监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二是相比2019年,我院减少采购支出预算274.4万元;三是2020年我院新招录8名聘任制书记员,增加预算支出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15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区委、区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南谯区检察院部门预算没有财政局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3.71万元,比2019年减少214.75万元,下降22.17%,下降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院转隶10人到区纪委监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相比2019年,我院减少采购预算274.4万元;三是2020年我院新招录8名聘任制书记员,增加预算8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

2020年部门预算无购置车辆、购置大型设备计划。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招待费、日常维修费、劳务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南谯区人民检察院 邮箱:452439754@qq.com 电话号码:3519296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16.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5

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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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8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19年预算相比持平。原因是我院为基层检察院,无出国(境)需求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持平。原因主要是中央八项规定以来我院招待费预算能满足招待需求,但已经降低到一定程度,无下降空间。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同级、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外地单位交流等产生的招待。公务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南谯区区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611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持平,原因主要是经过自侦部门转隶后,我院职能、案件量保持相对稳定,公车运行费也能保持规模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我院短期内不再安排购置车辆,已能满足办案需要。1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年检、保险费用等,主要用于本单位办案业务用车。截止2019年底我院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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