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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12月)
时间:2023-0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26日在南谯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扣421奋斗目标和全市检察机关“1145”工作思路聚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落实、提升

一、依法能动履职,以精准服务大局的实效彰显检察作为

全力投入平安南谯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7起诉510人。重拳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67人,起诉188人。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实施,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做到除恶务尽,依法追诉李亮恶势力犯罪集团4人,其中3人为首要分子坚决做到打准打实,对李庆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依法提出抗诉,二审撤销被告人岳某缓刑,改判实刑。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在办案中共挽回经济损失840余万元,有力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和社会稳定。扎实推进信访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依法整治以访牟利、恶意缠访闹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批捕5起诉4人。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创业创新,积极适应全市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新任务新要求,建强知识产权办案团队,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人。办理了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的典型案例沈某某侵犯著作权案,改变侦查机关非法经营罪定性,以侵犯著作权罪起诉,获判决支持。开展涉经济犯罪挂案清理专项行动,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5件,让企业不再负罪经营。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件。针对某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致使厂区内盗窃、职务侵占等犯罪高发问题,督促企业加强合规建设,该企业已落实整改。协同社区矫正机构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外出监管机制,简化外出审批14人次。依法监督灵活妥善解决滁州市某企业工程师、社区矫正对象辜某赴外省安装、调试设备请假事宜,避免该企业因违约而支付高额赔偿金。

竭力护航绿色高质量发展。紧扣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精准履行检察职能,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聚焦水体污染、固废污染等问题,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1件,督促清运处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4000余吨,督促整治违法养殖场和企业4家,督促恢复被破坏的耕地、林地100余亩。滁州某化工公司违法堆放危险废物,造成周边水塘、农田污染,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我院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涉案公司支付危废处置资金480万元,危险废物全部规范、安全处置。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创新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依托皇甫山、红琊山生态保护检察工作站,发挥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机制作用,提起涉及非法狩猎、滥伐林木、非法占农用地民事公益诉讼7件。

二、践行司法为民,以增进民生福祉的品质厚植检察情怀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人,起诉32人。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辖区各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等法治宣讲活动60余场次,覆盖青少年1万余人次联合区教体局出台《预防校园性侵工作机制》《反校园欺凌工作机制》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聚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等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探索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制发督促监护令”6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次。滁州电视台对我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倾情融入和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最大程度释放司法善意,助力诉源治理。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批捕64人、不起诉101人,经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8人,对自愿认罪认罚的528名犯罪嫌疑人,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及时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深化温暖控申品牌创建,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0余件次,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100%。主动开展上门听证25次,搭建多方参与平台,切实让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80余场次。打造订单式普法模式,根据学校、社区、企业等不同特点和需求,提供专业化、定制化法律服务。

倾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11件。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批捕电信网络诈骗14人,起诉45人。办理了孙某等21人网络直播打赏诈骗案。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高能血液清毒液侵害老年人的陈某某。深入社区举办老年人防诈骗专题讲座,提升老年人自护能力。及时救助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3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市检察院和相关部门联合救助多起刑事案件被害人,让救助有温度更有力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7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猪肉食品安全关乎民生大计。滁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在生猪屠宰过程中存在诸多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经全面调查核实,我院督促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强法律监督,以维护公平正义的担当履行检察责任

加强刑事诉讼融入式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刑事诉讼监督规模和质效均大幅提升。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撤案38件,监督立案7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3件次,纠正漏捕漏诉16人。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完善与市场监、应急管理等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件。依法监督移送一起由南京向滁州明湖康养生态小镇跨境倾倒固体废弃物案,该案已提起公诉,公益诉讼工作同步跟进,已督促达成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建议行政处罚30人。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6次。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管活动和刑事执行违法违规37件,纠正脱管、漏管罪犯7人。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04件。依法惩治虚假诉讼,对确有错误的涉及虚假诉讼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展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数据分析、调查核实、集中研判,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促使16件案件执行到位。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46件。在办理一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当事人主动履行剩余案款10万余元,有效维护国家利益。针对空壳公司出售转让营业执照、对公银行账户交由他人使用等违法行为,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建议启动相应监管措施,促进经济犯罪源头治理。

加大公共利益协同保护力度。紧紧抓住公益核心,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1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综合采取诉前磋商、检察听证、持续跟进监督等方式,促进双赢多赢共赢,行政机关诉前整改率达96.4%。针对皇甫山森林公园内新四军原二师后方医院无名烈士墓被灌木和杂草掩盖、墓碑破损严重等问题,主动对接行政主管部门并发送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投入20余万元对烈士墓地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门整治,捍卫了英烈荣光。该案信息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转发。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和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专题向区委报告了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了重要检察建议向人大备案机制。深入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试点工作,招募志愿者43名,形成共治共享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

四、深化改革创新,以工作制度机制的完善提升检察能力

更深层次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积极发挥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对案件质量的把关作用,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强化数据运用能力,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机制,定期把脉问诊,不断改进工作。全面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规范控辩协商过程,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12件。优化以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提前介入案件24次,开展自行补充侦查147次,推动件比1.25下降至1.11,减少88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发挥主导作用,推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适用,建立两个快速办案组,实行简案集中受理、集中起诉,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更大力度凝聚法治建设合力。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明确12项工作要点,务实开展联动行动,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南谯建设。紧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中心工作,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建立会商工作机制,推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贯通、协同发力。加强检警协作,会同南谯公安分局、经开公安分局、苏滁公安分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办案数据信息全面共享,获取监督线索60余条,有效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提升。加强监协作,完善监察委商请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审查采取强制措施等机制,决定逮捕职务犯罪4人,起诉5加强检律协作,为律师办理一次不用跑网上阅卷40件次,纠正阻碍律师行使诉权10件。院领导深入党校宣讲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争取全区干部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促进形成更多共识。

更宽领域接受外部监督制约。 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观摩庭审、参加检察听证、视察公益诉讼工作等200余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24件次,在全市率先实现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和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在接受监督的同时,增强了检察监督的刚性。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依托中国检察网,公开法律文书24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632条,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矩阵发布检察资讯500余条。在全市率先完成听证员库的建设,选聘首批听证员20名,开展检察听证63次,首开听证网络直播,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落实严管厚爱,以勇于自我革命的魄力锻造检察铁军

全面加强政治建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30余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扎实推进六亮行动,党员干警冲锋在前,下沉一线,协助做好包保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我院被确立为全区六亮行动示范点。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政治教育,认真做好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持续筑牢政治忠诚。聚焦一改两为五做到,抓好转作风、促发展、进前列作风建设提升行动,牵头区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2项。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绝对安全。

大力推进素能强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制定2022年度整体建设方案和质量建设年任务分工,多措并举补齐发展短板,持续擦亮全国先进基层院底色。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拔使用一名85后干部进入班子,晋升检察人员6人。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专业能力。组织或参加与公安、法院、行政机关的同堂培训10余次。3名干警获市级十佳公诉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等称号。加强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承担的课题《少捕慎诉慎押背景下办理轻伤害件路径研究》被最高检《检察工作》刊发,2名干警被确定为全市检察调研骨干。用好外脑,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公开听证、案件审查等活动20余次,积极探索邀请专家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咨询论证。

持续强化从严治检。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严管厚爱落实到司法办案、日常监督、八小时外管理等方方面面,保持干警零违法零违纪。构建检察人员全面、全员、全时考核体系,围绕德、能、勤、绩、廉多维度测评,一体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2件,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行使。加强对不捕不诉、认罪认罚等重点案件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787件次,重点案件专项评查35件次,倒查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注重培育良好家风家教,争创文明小家蔚然成风。一干警家庭被评为滁州市最美家庭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委、区人大主要领导对我院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批示肯定。常态化扫黑除恶、基层院建设等工作经验做法获省院转发。先后有10余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同时,在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基层党建、普法宣传等工作中也取得较好成绩。各项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效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我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不够精准;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的力度和刚性有待增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能力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面从严治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办案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落实三个规定还有顾虑。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3年,区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南谯“421”奋斗目标,依法能动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创新发展,为现代化新南谯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更加有力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做到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更加自觉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更有力举措推动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落地生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安全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残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犯罪,依法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南谯建设。深入推进府检联动工作,落实落细省院双十举措,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全面准确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严格控制逮捕羁押,慎重行使起诉裁量权,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效果适用,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将心比心做好信访工作。深入推进检察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刑事和解等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助推诉源治理。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是坚持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不动摇,更加有为扛起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始终知责担责尽责,切实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扛在肩上、落实见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加强对执法司法机关办案活动的监督。做优刑事检察,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做强民事检察,推进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深入开展。做实行政检察,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做好公益诉讼,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以检察智慧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

四是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为保障,更加有方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深化自我革命,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检察自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从严落实三个规定,久久为功正风肃纪反腐,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加强对案和人的科学管理,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切实让制度管人管事管用。动态调整检察人员考评体系,健全案件调度、办案情况通报和奖惩工作机制,进一步树牢比学赶超的意识,提升争先进位的能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依靠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坚守初心、能动履职,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南谯检察事业新篇章,为现代化新南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2.“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4.“四个最严”201612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5.行刑衔接: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6.虚假诉讼: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7.公益诉讼: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团体组织或者个人依照法律规定,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发现的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8.诉前检察建议:指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案-件比”:2020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标志着检察机关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正式建立。“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10.“府检联动”:2022年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以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安徽建设。全省各市、县参照省级层面做法,均已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

11.检察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

12.“双十举措”:为凝聚优化营商环境共识,安徽省检察院先后出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简称“双十举措”。

13.“三个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318日印发并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2015330日印发并施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5921日印发并施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附件2

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

微信公众号:滁州南谯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