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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1月)
时间:2015-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谯区五届

人大四次会

议文件之六

 

 

 

 

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31日在南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卫晓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南谯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

一、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民利,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打击重点,保障民生服务发展。坚持把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着力点,紧紧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认真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打击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学校招生与教辅资料订购、医疗器材与药品购销、计生管理与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食品卫生、药品安全等10个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强对政府投资安全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区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深入南谯新城现代产业拓展区路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活动。与区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了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检查涉农项目20个,涉农资金11.22亿元。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美好乡村、军民共建、计生帮扶、三联三增等活动,投入资金数万元。

严惩刑事犯罪,扎实履职维护安定适时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62277,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638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28222人,提起公诉235397人。其中批准逮捕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910人,提起公诉913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4368人,提起公诉61124人;批准逮捕“黄赌毒”案件2144人,提起公诉1835人;依法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案件110人,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20人,危害公共安全案件5153人。其中魏某等10人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非法持有弹药一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加强了对侵害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环境资源、生态资源等危害民生案件的打击,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1029人。成功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一起重大环境污染案,依法快捕快诉了张某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该案是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污染环境案件。

坚持宽严相济,化解矛盾增进和谐为了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刑事和解工作要求,依法对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55人;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等,不起诉6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逮捕起诉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5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审查意见均被办案单位采纳,16人被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参与社会治理,加强信访促进维稳积极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检察办案全过程,坚持实行信访案件“四审查”、刑事申诉“三必查”、公开审查“两见面”、民行监督“两告知” 。共受理来信来访92108,所有信访件均依法及时审查、分流、办理、反馈。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救助刑事被害人10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0件,开展不立案线索审查6件。建立健全信访应急机制,注重平时信访隐患排查和特殊期间稳控工作,无涉检上访事件发生。

二、加大打击力度,坚持惩防并举,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围绕办案重点,深挖窝案串案。加大对工程建设、关系民生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惩治力度,重点打击破坏南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012人,渎职侵权案件33人,其中50万元以上重特大案件44人。所立案件均已提起公诉,收到法院有罪判决1618人(含上年立案案件判决33人),有罪判决率100%

办案中,采取“查个案、挖窝案、牵串案、抓类案”的层级拓展模式,以查办系统案件为重点,注重挖窝提串,取得明显成效。成功查办了一职高原校长吕某某受贿案、二中原校长高某受贿案等教育系统系列案件44人,查处了粮食系统贪污、受贿系列案件46人。

加强警示教育,注重犯罪预防积极开展重点领域、行业、部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典型案例展示、法制教育讲座等,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党校等25个区直机关单位、镇(社管中心)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努力使职务犯罪预防“六进” 常态化。通过手机短信、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益广告等平台,拓宽宣传渠道,提高预防效果。全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2次、微博直播职务犯罪庭审活动1次、预防调查6次,撰写职务犯罪案例分析20件,提供法律咨询300 余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30次。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大力促进公正文明司法

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违法取证等问题,监督立案11人,监督撤案33人。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因证据不足不捕10人,罪轻不捕21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7人;监督追捕2人,追诉漏犯12人,追加漏罪6起,发出检察建议28份。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采取刑事抗诉、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监督方式,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切实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回访检查监外执行人员2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督查,有效维护了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与在押人员谈话122次,受理控告申诉33件,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发出检察建议12份。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了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监管情况,对严重违反规定的3名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对1名缓刑犯建议收监,得到法院采纳。认真开展交付执行跟踪监督,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强制医疗交付执行案。

切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各类申诉案件34件,经审查,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22件,终结审查7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探索开展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工作,拓展民行监督领域,与区司法局、信访局会签了建立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

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充分运用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督促录入各类行政处罚信息283条,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开通了“双打”信息平台,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信息服务。

四、坚持固本强基,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主题教育,注重作风转变。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活动方案。先后开展了“三学三思三增”、“三重温四对照”、“讲认真”大讨论、助残帮困等活动,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合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真正做到转变作风、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提升自我。坚持开门纳谏,向社会各界发放征集意见表500余份,针对梳理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坚持从改作风、正风纪入手,狠抓考勤、会风、检务用车等管理工作,解决好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使“四风” 整治常态化。

强化廉政意识,注重制度建设。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建立起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集体讨论决定范围。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公务接待、资产管理、办案纪律等20余项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强化教育培训,注重素能提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理论修养。深化执法为民、廉洁从检教育活动,强化职业精神、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礼仪教育,进一步规范检察干警的行为。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加强检察业务、岗位技能培训,参加最高检、省市院举办的各类培训23561人次;加强业务骨干、业务尖子培养,提升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在全市优秀公诉人、优秀起诉书、“十佳”案件评选评比中,我院均榜上有名。

强化内外监督,注重执法规范。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特约检察员、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的联系,通过专题汇报、信息通报、上门走访、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方式,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全程、动态监督管理,杜绝了超期羁押、案件流失和久拖不决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案件评查、错案追责机制,对276件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严格落实办案程序,切实保障侦查办案工作依法合规。积极开展检务督察,定期、不定期进行检风检纪、执法办案情况检查。

    强化基础建设,注重保障有力。认真开展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绿色办公等理念融入到院机关精细化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力推进了节约型检察院建设。积极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对1993年建院以来的库存档案进行了扫描录入,档案扫描录入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积极加强计财装备管理,财务、服装、车辆、枪弹等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开展司法警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获得全市第三名,顺利通过了省院考核验收,实现了人人过关、个个达标。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200余万元用于大要案指挥中心、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程建设。

强化调研宣传,注重外树形象。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和论文90余篇。其中1篇文章受邀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四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交流,2篇论文荣获国家级研讨会征文优秀奖,在各类法学报刊发表论文20余篇, 4篇论文被中国学术期刊收录,1名干警被评选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

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检察宣传工作,微博“南谯检察”已拥有粉丝过万,并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加入到滁州政务微博群。积极探索网络问政、检务公开的新途径,在全市检察机关第一个开通“滁州南谯检察” 官方微信,此举得到了省、市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检察机关予以推广。在《安徽日报》、《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滁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0余篇, 1幅摄影作品荣获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摄影大赛特等奖。

五、加强党委领导,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区委领导之下,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向党委和人大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和人大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认真执行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结。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坚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区人大对反贪污贿赂专题工作的视察评议,认真落实评议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在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下,2014年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文明创建再传捷报,在保持市“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的同时,又被命名为安徽省第十届“文明单位”,这也是我院连续三届获此殊荣。此外,我院还在机关目标绩效考评、党风廉政、信访接待、综合治理、普法宣传等工作中,也取得了较好成绩;在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考评中,荣获“先进单位”,受到市院表彰,7项业务、综合工作进入全市前三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诸多的不足和困难,主要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在执法能力建设、引进专业人才、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南谯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依法治国方略,勇担促进经济建设重任。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依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参与整治破坏环境资源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职能作用,积极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围绕民生优先方针,有效营造干事创业环境。以百姓平安需要为导向,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两抢一盗”、金融诈骗等财产型犯罪、黄赌毒犯罪以及恶意欠薪等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检察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优化检察窗口服务,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坚持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三、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加快科技强侦步伐,不断提升侦查能力和成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突出查办损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加大打击行贿犯罪的力度。坚持规范安全文明办案,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确保办案质效。坚持做到打防“两手都要硬”,结合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并将预防触角向民营企业延伸,筑牢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

  四、围绕严格公正司法,坚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群众关注点作为监督的重点,强化监督能力,改进监督方式,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防冤假错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执行监督,集中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以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督促履行职责等为重点,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五、围绕自身素能建设,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强化“两个责任”,积极构建教育、制度、预警、查纠为一体的廉政监管机制。坚持从严治检方针,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坚持素质强检,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接受监督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打造“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先行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四审查、三必查、两见面、两告知:“四审查”是对信访案件的诉求性质、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进行审查。“三必查”是指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对审查申诉材料无法做出处理结论的,必须调卷审查;错误可能较大的案件,必须立案复查;书面审查无法查清的案件,必须实地调查。“两见面”是指对每件刑事申诉案件均公开审查,做到立案复查前与申诉人见面和审查结案后与申诉人见面。“两告知”是指受理民事申诉案件时,向申请人同时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受理民事案件风险告知书》,告知受案范围、办案程序、期限、申请人权利义务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六进”是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打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检察机关统一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录入行贿受贿犯罪案件信息。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查询结果供个人和单位进行商业活动时参考。

 检察开放日:根据2010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而来,该文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重点邀请社区、乡村群众代表,学生代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参加;重点介绍和展示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权,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执法办案的标准、依据和流程,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的最新成果,特别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和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情况,以及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便民利民等工作情况;旨在于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提高法律监督的公信力。  

检务督察:指人民检察院对本级和下级人民检察院及其检察人员执行上级或本级人民检察院决议、决定、制度和重大工作部署,依法办案以及遵守检察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发现问题

及时监督纠正和依法依纪进行处理。检务督察的目的是确保上级人民检察院决议、决定、重大工作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促进执法公正和队伍廉洁。

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2004年,中央保密委员会提出了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2005年起,国家保密局组织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关于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法规与标准,并进行试点工作。2007年,该项工作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是根据涉密信息的涉密等级,涉密信息系统的重要性,遭到破坏后对国计民生造成的危害性,以及涉密信息系统必须达到的安全保护水平来确定信息安全的保护等级;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核心是对信息系统安全进行合理分级、按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和监督。从物理安全、信息安全、运行安全和安全保密管理等方面,对不同级别的涉密信息系统有明确的分级保护措施,从技术要求和管理标准两个层面解决涉密信息系统的分级保护问题。

    ⑦“滁州南谯检察”:20141030日,南谯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帐号正式上线运行。 “滁州南谯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同步将内网检察工作情况、图片信息推送给微信关注者,及时宣传检察职能、发布工作动态、展示检察风采,并实时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