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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院对一起13人涉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时间:2021-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谯区院对一起13人涉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2021年12月14日,由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常某某等13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南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劼出庭支持公诉。

 

本院指控,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李某、常某某先后在滁州市、南京市设立小贷公司用于实施套路贷等活动,并招聘林某等多人。公司建立工作群,对员工进行管理;安排业务员在网上发布无抵押、低息贷款等虚假信息,被害人按贷款信息或者介绍联系业务员,后将被害人带至公司商谈,要求其填写个人及家人信息,以行业规矩、按期还款只需付实际借款金额等为幌子,骗取被害人打高倍借条,同时签订借款协议、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填写保证书等。然后安排员工上门家访,扣除砍头息上门费保证金逾期费等费用后,实际支付给被害人较少金额,从而骗取借款人钱财。随后李某、常某某等人通过制造虚假转账流水平账、设定借款周期22天、肆意制造违约、故意拖延造成被害人逾期,在被害人无力偿还高倍本息的情况下,安排员工持高倍借条上门讨债,采取上门滋扰、电话骚扰、言语威胁、喷油漆、堵锁眼等软暴力手段,使被害人及家人不得安宁,形成心理强制,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被告人李某、常某某等13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进行非法放贷,采取软暴力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管理秩序,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诈骗四十一起、敲诈勒索三起、寻衅滋事十九起。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出示证据,控辩双方紧紧围绕案件定性、量刑进行法庭辩论。公诉人分析犯罪原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诫被告人要真诚悔过,痛改前非。被告人当场表示认罪认罚,今后遵纪守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这次庭审效果赢得被告人及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