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会上,高劼副检察长以近年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侦查人员在证据收集、固定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和总结,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就证据收集应当注意的事项提出了具体建议。
此次检察官到公安机关现场授课,加强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有效履行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增强了公安机关办案干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强化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有机衔接,推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形成共识,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