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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检察院喜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21-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谯区检察院喜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上传来喜讯,南谯区检察院被高检院、检察日报社评为 “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获奖名单

 

(安徽省)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检察院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
寿县人民检察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

当涂县人民检察院
含山县人民检察院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

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

岳西县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萧县人民检察院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

涡阳县人民检察院
蒙城县人民检察院

利辛县人民检察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南谯区检察院以检察典型为引领,积极宣传检察正能量,唱响检察好声音,实现由市级先进基层院到省级先进基层院再到全国先进基层院的跨越式发展,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
   注重深度挖掘,厚植典型沃土

立足检察职能,深度挖掘检察典型,为检察宣传工作提供不竭源泉。致力于打造精品案例和典型人物,依法办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较有影响案件,总结并宣传办案经验,树立起“女检察官志愿服务队”、“最美鲁花”办案团队、石新平涉黑案办案组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
发挥平台优势,创新宣传方式

精心搭建新媒体平台,精心制作多部检察主题微视频和H5,通过各类公众号、公交车电视广告等平台和载体发布和播放,生动展现检察魅力。结合“双提升”、文明创建、法治副校长、服务民企等各项工作,强化检力下沉,深入乡镇、社区,企业、校园等广泛宣传检察工作。

3
主动借力发力,增强宣传效果

      积极与市、区主流媒体合作,持续扩大检察宣传覆盖面,及时主动提供检察宣传素材,携手宣传,取得良好效果。滁州市电视台先后在黄金时间段新闻中报道我院扫黑除恶办案组先进事迹等检察典型事例人物。立足传统媒体取得新突破,积极参加滁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治滁州》栏目,累计听众20余万人。

 

此次荣誉的获得既是肯定,也是对继续做好检察宣传工作的鞭策与动力。下一步,南谯区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用心讲好新时代南谯检察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