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42人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时间:2019-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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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42人涉黑案件开庭审理
2019年10月28日,南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4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罪案件在南谯区法院开庭审理。南谯区检察院检察长张跃武、第一检察部(筹)负责人高劼、检察官助理梅益超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4月至2018年11月期间,为攫取非法利益,张某某先后纠集陶某某、杨某某等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张某某为组织、领导者,陶某某、杨某某为积极参加者,陈某、王某甲、胡某某、王某乙、夏某、王某丙、张某甲、夏某乙等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滁州市范围内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无辜群众,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使人民群众安全感下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张跃武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组一组负责办理该案,切实落实了领导干部带头办理涉黑涉恶大案要案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中,因被告人众多,法庭将择日宣判。(第一检察部(筹))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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