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南谯区检察院对一起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布
时间:2019-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谯区检察院对一起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布

 

 

    近日,南谯区检察院对蔡某某涉嫌非法狩猎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公开宣布。

    20181128日,蔡某某在龙蟠村上卫组京沪高铁线附近杨树地安装铁夹捕猎野生动物,当天捕获2只野兔,卖给他人食用。两天后又猎获2只野兔,于回家途中被护林人员当场抓获。经依法鉴定,蔡某某捕猎的草兔为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陆生野生动物。蔡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检举配合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一名。南谯区检察院针对蔡某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数量较少,情节轻微,且归案后有坦白和立功情节,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破坏环境案件是“三大攻坚案件”之一,南谯区检察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工作要求。承办检察官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时,邀请了被不起诉人所在村民组组长。现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说明了不起诉理由,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教育、训诫,对破坏环境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被不起诉人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坚决改正。村民组组长当场表示回去召开村民大会,教育群众以此为戒。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第一检察部)

 

                         公开宣布现场

                  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教育、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