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吕某某危险驾驶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时间
2022年10月19日(周三)上午9时30分。
听证地点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听证内容
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吕某某相对不起诉。
参与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0月19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疫情期间,为防范疫情控制人流,请旁听人员提前打电话预约,敬请谅解。)
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安检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检察官
电话:0550-3519277
特此公告。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