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村民反映,滁州某养殖业有限公司存在偷排污水现象,给周边农田以及水资源带来严重污染。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1月18日上午,南谯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工作人员来到滁州某猪业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到达现场后,检察人员勘察了公司的环保设备建设及运行情况。勘察中发现,该养殖公司生产的废水通过地下铺设的暗道,直接排放到下游的沙河水库中,严重污染了周边农田及水资源环境。检察人员已将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拍照取证,该院下一步将按照法律规定督促环保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检察机关通过依法行使调查权,及时发现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担当精神。(第二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