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南谯区院提起公诉的55人特大组织、领导传销、非法拘禁案开庭审理,四名公诉人依法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2月,被告人胡某、韦某携部分传销骨干人员从江苏南京转移至滁州,在滁州城南区域出租房内非法从事传销活动。该组织以销售“海之慧保湿套装”产品为幌子,利用在婚恋网站上获取的人员信息,将数名被害人骗至滁州,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被害人购买“产品”参加传销组织。案发时,该组织在滁州已发展传销人员120余人。
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此前已经开展了为期四天的庭前会议。此次庭审中有三十三名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定性和量刑情节唇枪舌战,公诉人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辩论技巧展现了国家公诉人的风采。
在经历了长达七个多小时的庭审之后,法庭宣布休庭。因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