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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时间:2015-05-29  作者:李光继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四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我院按照省院及市院部署和安排,认真开展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我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分管检察长对专项检察活动指导,监所科具体落实。认真部署,扎实推进,目前活动已进行到第二阶段,我们具体采取的措施是:

一、加强内部沟通;与本院公诉、案管等部门进行沟通,对近年来判决、裁定、决定(批准)监外执行的法律文书进行清理、核对,然后与已经掌握的社区服刑人员相关情况进行比对,筛查出目前仍应监外执行的罪犯的基本情况和底数,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的要求,逐人建立台账。

二、开展外部联系;与区司法局、公安局等执行机关联系协调,把我院掌握的社区服刑人员名单与执行机关掌握的名单逐人进行比对,摸清与执行机关相关数据之间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以查明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情况。

三、采取实地走访;采取约谈矫正人员和查阅矫正档案等方法了解情况,对管理教育活动进行检察,以查明社区矫正人员的是否有虚管(有列管无监管或者监管不到位)情况。

经检查,截止5月20日,全区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72人,其中缓刑157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社区矫正人员中脱管2人,重新犯罪1人,无漏管情况;全区各个司法所均不同程度存在虚管情况(如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不满八小时,外出请假未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等)。

目前,我们已经全面准确查清我区当前社区服刑人员的底数以及刑罚执行的基本情况,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并根据不同情形,发出纠正违法6份,检察建议4份,建议收监2人,现已收监1人,下一步我院与司法局、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针对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共同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