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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开展2014年度第三季度社区矫正执法检查
时间:2014-10-27  作者:李光继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南谯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决定对2014年度第三季度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活动时间自201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由区检察院及区司法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第三季度全区九个乡镇、办事处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到走访村级组织、抽查矫正人员电话等方式进行,并将检查的结果现场向党委政府和司法所反馈。 

  截止2014年10月21日,全区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60人,其中男性146人,女性14人,缓刑145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 

  此次检查发现,第三季度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较好,各个司法所对每一位矫正人员均建立个人档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做到了“周闻声、月见面、季考核”,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严格管理。施集与乌衣各有一名学生在社区内接受矫正,在司法所的关怀和鼓励下,积极改正行为,端正思想,均于今年考上大学,在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沙河司法所帮助一名社区矫正人员解决住房问题,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同时也发现,施集司法所有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涉嫌交通肇事重新犯罪,腰铺司法所有三名社区矫正人员不服从管理,均被警告处分。 

  通过检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集中表现为:部分司法所走访流于形式,未形成笔录材料;部分村级矫正组织不健全,未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社区服务内容单一,每月社区服务和集中教育时间未满八小时;外出请假、销假不规范等。 

  针对检查情况,检查组及时向镇矫正领导小组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建议,指出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落实走访制度;积极发挥村级矫正组织的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规范请假、销假手续;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各镇要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增强规范执法意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检查组在龙蟠